3月4日,金融领域传来重磅消息。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披露,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项违规行为,遭到警告、通报批评,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0.70317万元,同时处以813.65万元的罚款。具体违法行为如下:
1. 未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。
2. 未落实合规管理制度、内部控制制度、业务管理制度、风险管理制度以及用户权益保障机制。
3. 未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。
4. 未按规定处理电子支付指令。
5. 未履行报告义务。
6. 除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支付账户外,支付账户还被违规使用。
7. 未按规定完成特约商户尽职调查。
8. 未采取风险管理措施。
9. 未按规定完成特约商户持续风险监测。
10. 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事项。
11. 将外包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,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。
此外,戚某(时任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)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。具体而言,戚某因将外包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,同样被警告,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



